专利年费滞纳金怎么算的?
分享
  • 复制链接
  • 微信扫一扫
  • 专利年费
  • 年费

专利权人未按时缴纳年费(不包括授予专利权当年的年费)或者缴纳的数额不足的,可以在年费期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补缴,补缴时间超过规定期限但不足一个月时,不缴纳滞纳金。补缴时间超过规定时间一个月的,缴纳按下述计算方法算出的相应数额的滞纳金:

(1)超过规定期限一个月(不含一整月)至两个月(含两个整月)的,缴纳数额为全额年费的5%;
(2)超过规定期限两个月至三个月(含三个整月)的,缴纳数额为全额年费的10%;
(3)超过规定期限三个月至四个月(含四个整月)的,缴纳数额为全额年费的15%;
(4)超过规定期限四个月至五个月(含五个整月)的,缴纳数额为全额年费的20%;
(5)超过规定期限五个月至六个月的,缴纳数额为全额年费的25%。

凡在六个月的滞纳期内,第一次缴纳不足,再次补缴时,其滞纳金应缴纳数额为再次补缴时所处超出规定期限月份相应的百分比的全额年费。凡因年费和/或滞纳金缴纳逾期或不足而造成终止的,在恢复程序中,除补缴年费之外,还应缴纳或补足25%全额年费的滞纳金。

来源:企知道

问答经专业性审核:2023-11-01

2335人浏览

  • 郑大

    资深检索分析师

    擅长方向
    • 专利检索
    • 侵权风险管控
    • FTO分析
    • 专利预警
  • 向专家提问

本问答由互联网采集及平台用户咨询产生,资深从业专家进行有效性审核,意在辅助用户了解专业性知识,不代表本网站立场,也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企知道作为平台仅提供技术支持,如有知识专业性错误,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收到后的第一时间予以处理。联系邮箱: qzd@qizhidao.com

类似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