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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申请被驳回后还有补救措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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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专利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复审。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复审后,作出决定,并通知专利申请人。

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复审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来源:企知道

问答经专业性审核:2024-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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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谢明晖

    资深专利代理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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