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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专利权的恢复有时间规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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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恢复请求的期限:针对案件当前所处的不同审查阶段及情形,计算其绝限日所依据的通知书也不尽相同。在大多数情况下,国家知识产权局通常就延误的期限发出视为丧失权利的通知书,我们应当根据该通知书的发文日来确定提出恢复请求的绝限日期,一般情况是,专利局发出的处分决定之日起2个月之内,权利人可以请求办理恢复;然而,在某种特定审查情形下,国家知识产权将不会就延误的期限发出任何通知,这就需要权利人严谨分析当时的情形与适用发条,慎重确定恢复期限,常见的情形是,针对驳回决定,如果权利人未如期提出复审请求,国家知识产权不再发出任何通知,但权利人可以自被延误期限起2个月内主动提出恢复请求。

来源:企知道

问答经专业性审核:2021-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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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诸炳彬

    资深专利代理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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