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站侵权《老友记重聚特辑》,被“爱优腾”围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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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视作品版权问题今年屡次受到监管部门和版权方关注。4月份,影视行业超过70家影视传媒单位联合500多位从业者两次发布联合倡议书,呼吁短视频平台推进版权内容合规管理,清理未经授权的影视作品内容;同月,国家版权局、国家电影局先后表示加大对短视频领域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保护版权方合法权益。
5月27日,《老友记重聚特辑》在优酷、爱奇艺、腾讯视频上线,引发广大网友的关注与热议。而此片上线后不久,B站上便出现大量盗版侵权视频。5月28日,“爱优腾”三家视频平台分别发布声明谴责B站侵权行为。
知名美剧老友记最早播出于1994年,2004年完结,前后共十季。国内的优酷、爱奇艺、腾讯、B站、搜狐等多家视频网站都已获得《老友记》全季版权内容。而5月27日播出的《老友记重聚特辑》,国内只有优酷、腾讯和爱奇艺三家平台购买了放映权,B站并未在购买名单之列,所以B站上出现的相关视频属于侵权无疑。
其中,优酷在声明中提及:6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即将施行。
新著作权法有哪些重要变动?我们给大家梳理了一下:
赔偿上限从50万提高到500万,翻了10倍
新修订的《著作权法》首次明确了倍数赔偿罚则,对于故意侵权、侵权情节严重的情况,法院可以判决给予权利人的实际损失、侵权人的违法所得、权利人的权利使用费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倍数赔偿。同时还将法定赔偿数额的上限从50万元提高到500万元,并设定了法定赔偿额的下限500元。
将类电作品改为“视听作品”
完善了对作品的定义,“电影作品、电视剧作品及其他视听作品”“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在这次著作权法修改中,统一改称为视听作品。这是因为新兴产业迅速发展,出现了一些之前没有的事物。像网络游戏、网络游戏直播、音乐喷泉、灯光秀、烟花秀等等,在之前是没办法定性的,而新法生效后,这些都将被归类为视听作品。
对广播权进行了合理扩张
新法条对信息网络传播权和广播权进行了修改,回应了目前比较突出的网络直播著作权的侵权问题。以后网络主播未经许可翻唱、挂播他人作品,将落入权利人广播权的规制范围。在之前,法院进行审理网络直播、挂播等非交互式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使用的是兜底条款。新法生效后,信息网络传播权和广播权的衔接将更严密,法律适用也更为清晰明确。
修改了作品的定义
此次修改,摒弃了原来实际上并无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的兜底规定,对作品定义作了修改。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等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符合作品特征的其他智力成果同样是作品。
明确合作作品的著作权归属
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通过协商一致行使;不能协商一致,又无正当理由的,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转让、许可他人专有使用、出质以外的其他权利,但是所得收益应当合理分配给所有合作作者。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如果仅仅是对原作品做一些简单的辅助性工作,不能认定为参与创作,不能认定为合作作者。
在新《著作权法》背景下,如果《老友记重聚特辑》版权方对B站提起诉讼,可能获得更多赔偿。同理,盗版侵权网站和个人所付出的代价,也会更大。